东方红创优定开: 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
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
投资基金分红公告
公告送出日期:2024 年 11 月 14 日
基金名称 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
基金简称 东方红创新优选定开混合(场内简称:东方红创优定开)
基金主代码 169106
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03 月 22 日
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《东方红创新优
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(以下简称基
公告依据
金合同)《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
招募说明书》(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)
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1 月 07 日
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
(单位:人民币元)
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
截止基
利润(单位:人民币 26,287,530.45
准日基
元)
金的相
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
关指标
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
计算的应分配金额
(单位:人民币元)
本次基金分红方案(单位:元/10
份基金份额)
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4 年度第一次分红
注: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本基金)本次分红方案为每 10
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.1000 元,即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.0100 元。
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18 日
除息日 2024 年 11 月 19 日(场内) 2024 年 11 月 18 日(场外)
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1 月 21 日(场内) 2024 年 11 月 20 日(场外)
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
分红对象
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。
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
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
月 20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红利发放金额,并于本基金的开放日
办理赎回等业务。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,暂免征收所
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
得税。
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;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
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。
(1)本公告发布当天(2024 年 11 月 14 日),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(9:30
-10:30)
。权益分派期间(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)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
业务。敬请投资者留意。
(2)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(含定期定额投资、转换转入,如有)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
权益,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(含转换转出,如有)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。
(3)本基金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,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
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,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;若
投资者不选择,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,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
益登记日前(不含 2024 年 11 月 18 日)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。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
购买了本基金,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,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
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,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;登记在深圳证券交
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。
(4)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,本基金管理人可另
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,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。
(5)咨询方式
a 登陆公司网站:www.dfham.com;
b 拨打客户服务热线:4009200808。
(6)风险提示: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,但不
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,不会改变基金的风
险收益特征,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。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,敬
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、
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。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,提前做好风险测评,
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。
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